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和《玉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1〕3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森林公安机关移交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制品约1.43吨和金毛狗制品约184吨进行公开拍卖,需要对桫椤和金毛狗制品进行价格评估,现征集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
请有意向的价格评估机构在2024年12月18日前,将评估方案、报价和相关资质、业绩案例报送我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玉林市直机关办公一区9楼904室),我局将择优选择评估机构。联系人:何锦华,电话:0775-2820262。
特此公告。
玉林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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