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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3-25 19:40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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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执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相关林(草)业产业地方标准。拟订全市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林业局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4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林业基金管理站、玉林市林业工作站、玉林市林政稽查支队、玉林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玉林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玉林市林业种苗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玉林市大容山林场)、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玉林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玉林市林业产权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办公室)、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计划财务科、森林火灾预防科(安全生产办公室)、机关党委共设8个职能科室。

三、此次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8976.62万元,同比减少1808.65万元,下降16.77%。2024年总支出8976.62万元,同比减少1808.65万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少较多。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897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65万元,下降16.7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5.62万元,同比下降1849.65万元,下降17.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万元,同比增加41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897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65万元,下降16.7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96.64万元,同比增加467.38万元,增长10.55%。项目支出预算4079.97万元,同比下降2276.03万元,下降35.8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897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65万元,下降16.77%。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97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65万元,下降16.7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35.62万元,同比下降2244.99万元,下降17.90%。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04.85万元,同比增长138.1万元,增长14.28%。

(二)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10.2万元,同比下降8.65万元,下降2.07%。

(三)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0.81万元,同比下降10.64万元,下降14.89%。

(四)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1万元,同比增加41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355.81万元,同比减少1739.23万元,下降17.23%。

(六)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24.38万元,339.55万元,同比下降15.17万元,下降4.4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6.64万元,4429.26万元,同比增长467.38万元,增长10.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56.92万元,同比增长313.96万元,增长8.8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3.56万元,同比下降11.29万元,下降2.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06.17万元,同比增加164.72万元,增长37.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67.1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7.46万元,下降10%,主要是减少了下属单位玉林市林政稽查支队的车辆购置费14万的预算及增加了大容山林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同导致。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12.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31.57万元,比上年减少9.99万元,下降24.0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下降1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2024年度无购置车辆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31.57万元,比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4.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增加。

(四)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8.6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业务增加,预计会议费用有所增加。

(五)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10.55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2.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4年度培训较2023年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41万元,同比增加 41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2024年度新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8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31万元,减少2.93%,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支出所导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461.43万元,同比增加293.35 万元,增长174.3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1.8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19.59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4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41万元。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肉桂高效培育技术示范推广,预算资金8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肉桂示范林营建200亩。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当年营建示范林200亩;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肉桂新造林保存率≥8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肉桂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经费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为玉林市及周边地区提供了典型的肉桂高效栽培示范样板,促进本地肉桂栽培标准化的发展,累计培训人员160人次以上,编制肉桂高效培育技术手册1份,设立示范牌1块;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项目涉及周边群众满意度≥8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林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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