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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局关于玉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76号提案办理答复函

2025-09-26 10:10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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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易萍、李海权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玉林市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提案(提案号:17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提高补偿标准。我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按国家规定实施,从2002年开展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已多次根据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适时进行提高。2021年,权属国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0元/亩·年;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6元/亩·年;已落界确权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权属集体和个人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土山36元/亩·年、石山22元/亩·年(玉林市全部为土山),目前仍按该标准开展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对于补助标准偏低的情况我局已多次向自治区林业局反馈,但补偿标准由国家和自治区综合财政财力等多方面因素考量制定,后续由自治区林业局结合全区财力情况尝试逐步提高。

二、关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当前,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存在渠道单一、可持续性不足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关注资金投向,联合财政部门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上级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申报国家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市场化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三、关于扩大补偿范围。我局正积极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林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林地开展森林生态补偿调研评估,对于适合进行森林生态补偿的林地,积极向自治区林业局反馈,争取纳入补偿范围;目前已为大容山自然保护区水源林地安排市本级资金,已完成15381亩自然保护区水源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任务。

四、关于丰富补偿方式。我局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式,一是抓好林下经济项目包装,围绕林下经济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试点建设要求,整合林下种植、生态旅游等产业资源,精准谋划公益林林下种植等项目,将公益林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导林农参与项目建设,促进林农增收;二是指导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活动。我市36名自治区林业科技特派员共引进、示范应用、推广优油茶、八角等新品种42个、先进适用技术56项,指导建设示范基地(点)26个,示范规模14745亩,辐射带动44941亩,受益林农7934人;开展技术培训185次,培训4509人,发放资料12882份;实地开展技术服务408次,累计486天,促进林农增收约40多万元;配合自治区推广站和自治区科普中心开展科普惠农等油茶和八角种植技术培训,培训林农240多人。

五、关于完善评估监测体系。我局连续多年委托玉林市林业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物联网设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和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玉林市林业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每年提供无人机、监测技术等协助开展林业督导、森林资源监管工作超20次;派遣6名以上具有林业技术初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常驻市林业局办公,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监测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发动镇村干部深入林区向林农开展入户宣传、解释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生态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玉林市林业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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