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的广西玉林苏烟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广西北流大容山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已通过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委员会论证和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委托公示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的通知》要求,对拟认定的广西玉林苏烟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广西北流大容山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玉林市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24年8月5日—8月9日(5天)
二、玉林市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775)2820262
电子邮件:bhk2820262@163.com
通讯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人防大厦9楼904玉林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537000
三、拟认定的广西玉林苏烟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位于玉州区、北流市,总面积105.28公顷,湿地面积105.28公顷;广西北流大容山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位于北流市,总面积77.97公顷,湿地面积77.97公顷。湿地范围及湿地类型分布图详见附件。
附件:1.广西玉林苏烟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范围及湿地类型分布图
2.广西北流大容山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范围及湿地类型分布图
玉林市林业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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