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9日 |
| 标 题:关于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 |
| 发文字号:2025年第2号林长令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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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全市各级林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容县产业促农增收专项改革试点,为全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玉林经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贡献绿色能量。
一、打好深化改革试点攻坚战。以林长制为统领,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将深化集体林改工作作为一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落细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改工作部署各项任务,持续推进玉林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容县产业促农增收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以持续深化改革答好“林改四问”。重视重点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极具“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的项目,以项目来突破林权确权登记、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助农增收、普惠金融创新等方面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任务。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经验推广力度,为全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提供试点经验。
二、打好林权确权登记攻坚战。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林业等部门配合,加强资料梳理,增加专业人员投入,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的基础上,简化林权确权登记受理和审核流程,优化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法。创新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加强林权登记经费保障,对原林权证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对新申请办理的采取“申请一宗、规范一宗、化解一宗”的方式开展确权登记。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并依托国储林项目,总结“整村流转、整村发证”经验,推广“集体大证”“联户中证”等办证模式,高效办理林权确权登记。规范林权登记受理和审核,建立健全林权地籍调查、合同管理、确权登记和成果相互衔接、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打通林权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路径。
三、打好林地放活经营攻坚战。采取“林地入股”“林木变现”“保底分成”“托管分红”等多元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动集体林地规模化经营。抓好香精香料等特色产业发展,盘活全市林下空间资源,推动林下经济种植产业扩面提质,围绕林下经济中央财政奖补政策和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试点建设要求,整合林下种植、生态旅游等产业资源,精准谋划公益林林下种植等项目,增强项目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北流市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
四、打好林票机制创新攻坚战。探索建立“资源打包、项目运作、科学经营、联农带农”林票合作机制,利用国有林场现有资源优势,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闲置资金参与林票合作,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容县林票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在玉林落地。依托自治区现有交易平台,进一步探索创新林票金融属性,推广“增信型”贷款产品,推动电子化交易。
五、打好普惠金融创新攻坚战。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推动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创新林权抵押信贷产品,用好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不断推广“三农贷”“八角目标价格保险”等涉林绿色金融产品,推动设立林权收储(担保)企业。指导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经济林、林下经济、香精香料、古树名木、林业碳汇等林业保险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积极推动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八角等经济树种碳普惠项目,为区域性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提供基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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