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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玉林市林业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8-14 10:15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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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各科(办)站,局直属各单位,玉林市林业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玉林市农投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局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何里丹(党组书记):主持玉林市林业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和指导北流市林业工作。

方促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教育、职称改革、计划财务、统计、林业经济、行政效能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工青妇、离退休干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花卉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振兴、乡镇林业站、山林权属纠纷调解、林业信访维稳、国有企业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乡村振兴办、玉林市林业工作站、玉林市林业基金管理站、玉林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中心、玉林市林业产权中心、玉林市林业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和指导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林业工作。

李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造林绿化、树种结构调整、林业产业、林业发展规划、油茶产业、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林木种苗管理、国有林场管理与改革、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森林火灾预防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玉林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玉林市林业种苗站。

联系和指导博白县、兴业县林业工作。

黄彬(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林业科研、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行政执法、法制、征占用林地、林业规划设计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长制等工作。

协助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办公室)、玉林市林长办公室、玉林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玉林市大容山林场)、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玉林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玉林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玉林市农投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和指导容县、陆川县林业工作。

马基宁(二级调研员):协助方促泉同志分管的花卉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振兴、乡镇林业站、山林权属纠纷调解、林业信访维稳、国有企业等工作,协助李毅同志分管的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永东(二级调研员):协助方促泉同志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教育、职称改革、计划财务、统计、林业经济、行政效能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工青妇、离退休干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杰兴(三级调研员):协助黄彬同志分管的林业科研、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行政执法、法制、征占用林地、林业规划设计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长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钊荣(四级调研员):协助李毅同志分管的造林绿化、树种结构调整、油茶产业、林木种苗管理、国有林场管理与改革、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协助黄彬同志分管的国有企业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锋(四级调研员):协助李毅同志分管的林业产业、林业发展规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玉林市林业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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