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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01-30 17:30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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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对玉林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对照督察要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督察工作,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对玉林市开展法

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局主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要求各分管领导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目标,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订《玉林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对玉林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3大方面8个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分工。对照整改任务分解表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时间能够整改完成的限时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明确进度,积极推进,务求实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

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学习,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援助法》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积极开展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并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过学习掌握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主动,认真开展年终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将述法工作纳入2021年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一并开展,编写我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并按时将书面报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取消和下放落实等工作,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覆盖。一是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组织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及时在“广西玉林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口进,一窗口出”的办事制度,对行政权力的办理结果按规定在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2022年,市林业窗口共受理审批业务377件,办结377件,其中临时征占用林地5件,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83件,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88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1件。

(二)完善制度,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印发《玉林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玉林市林业局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就局法律顾问的职责、应该履行的义务、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聘方式、管理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涉法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三)严格规范,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制定《玉林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所有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制定程序的规定,积极主动采用发征求意见函、网上公开征求、座谈讨论、咨询协商等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和方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惠林政策、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并在我局网站上开通民意征集栏,方便公众参与。

(四)强化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开展廉洁风险点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在林业系统开展廉洁风险点集中排查行动,对查找出来的廉洁风险点开展等级评定,制定了防控措施,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在我局网站开通咨询投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及地址。

四、做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我局把“三项制度”列入林业系统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玉林市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玉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玉林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玉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二)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要求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做到了亮证执法。将本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权利、监督举报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人,取得执法资格13人,执法车2台,执法记录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5台,笔记本2台,拥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全部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制定了《玉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三)加强管理,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开展林业专项严打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2022年,我市核查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总数629个(其中,涉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图斑475个,面积395.28公顷;涉嫌违规采伐林木154个,林木蓄积1.5万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行政结案381个(含不予立案图斑64个),办结率96.70%;刑事案件188个,已移交森林公安局188个,移交率100%。

(四)落实制度,维护司法权威。我局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树立良好形象、保障人民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转观念、强意识、建机制、压责任、抓学习、育能力,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观念不强不想出庭、领导责任不实不愿出庭、应诉能力不足不敢出庭的问题。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不存在生效行政复议决定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情况和政府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等问题。

(五)保障经费,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在玉林电视台开设涉林法律宣传专栏,通过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林业部门职责,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林地管理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把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安全生产咨询日”“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2022年,全市范围内深入自然保护地、生活社区、集贸市场、院校等地开展活动,共发放传单、海报66870张;通过8个露天电子屏持续共23天滚动播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标语4080次,组织基层单位、超市等利用滚动液晶屏播放野生动植物宣传电子标语2200多条;全市张挂宣传横幅946条;分发宣传手册6300份;发送野生动植物保护、禁食短信74100条;张贴发布禁食公告45份,发放野生动物知识竞赛试题600份、水杯宣传礼品600个,接待咨询群众800次;全市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4380多辆次、参与森林防火宣传人员1.9万多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65万多份、森林防火宣传袋5万多只、宣传围裙2万多条,悬挂、张贴横幅及标语5.5万多条,发送手机短信120万多条,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30多次,新设及更新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碑)800块,新设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栏250多个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由于受被执行人经济能力、社会因素等影响,林业行政处罚执行难以落实到位。

(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加强、能力有待提升,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够有力,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群众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仍然屡禁不止,非法使用林地,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局部地方仍然存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做好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特别是对需长期整改的,倒排整改任务时间,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所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提升法治建设素质能力。加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制作执法文书水平等业务水平。围绕做好全面提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和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效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林业法制宣传。结合“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报纸、宣传单等方式,深入社区、林区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爱护森林资源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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